每週一字:「愛」
「沒 有 愛 心 的 , 就 不 認 識 神 , 因 為 神 就 是 愛 。」(約翰一書4: 8)
人人都喜歡「愛」,但並非人人都明白什麼是「愛」。有些人以為「愛」就是「佔有」,因此當他「愛」一個人或一件東西時,他就要「擁有」這人或這物件。更有些人以為「愛」是一種「感覺」,因此很多拍拖男女,甚至夫婦,一旦失去了「初戀」的感覺,就選擇分手或離婚,以為沒有「愛的感覺」,就等於沒有「愛」。但聖經是怎樣定義「愛」呢?
「主 為 我 們 捨 命 , 我 們 從 此 就 知 道 何 為 愛 ; 我 們 也 當 為 弟 兄 捨 命 。」(約翰一書3: 16)原來真正的「愛」就是「捨命」,因此「愛」越大,「犧牲」就越大。而「愛」的頂峰,就是「捨命」。你說你很愛你的朋友,你卻連為他犧牲一點點也不願意,這怎能算是「愛」呢?父母的愛因此偉大,是因為許多父母為了子女,不惜犧牲時間、金錢、健康、自由 ⋯。
「神 愛 世 人 , 甚 至 將 祂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他 們 , 叫 一 切 信 祂 的 , 不 至 滅 亡 , 反 得 永 生 。」(約翰福音3: 16)神愛我們這些罪人,到一個地步,竟然犧牲自己的獨生愛子 — 耶穌基督,替我們的罪死,好使我們的靈魂不致下入地獄。這是最大的犧牲,最偉大的愛!親愛的朋友,你願意接受這份愛嗎?請你現在就禱告:「慈愛的天父,我知道我是個罪人,不值得祢愛,但祢竟然愛我,甚至為我犧牲祢的愛子耶穌基督,為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。求祢赦免我的罪,洗淨我一切的不義,讓我永遠不離開祢的懷抱,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求,阿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