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週一字:「來」
仔細看看「來」這個字,你看到多少個「人」字在裡面?不錯,是三個!中間那個人,好像是被掛在十字架上,另外兩個人,一個在「十」字的左邊,一個在「十」字的右邊。
聖經中的確記載到兩個犯人和耶穌同釘十字架,一個在左邊,一個在右邊。其中一個犯人譏誚耶穌說: 「你不是基督麽?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!」另一個犯人就應聲責備他,說:「你既是一樣受刑的,還不怕神麽?我們是應該的,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,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。」就說:「耶穌啊 ,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!」(路加福音23:39-42)這犯人因為深深知道自己是個罪人,是應該受刑的,並深信耶穌基督不但是完全人,更是復活的主,再來的王!因此,主耶穌應許他,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里了。」(路加福音23:43)
親愛的朋友,您願意像這個被耶穌基督記念的人,得著與主同在樂園的應許嗎?請您現在就禱告:「親愛的主耶穌,我承認我是個罪人, 本來受刑的應該是我,祢卻為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,替我受刑罰。求祢赦免我的罪,進入我心中,作我的救主和我的王,賜我與祢同在樂園的應許,奉耶穌基督之名祈求,阿們。」
「聖靈和新婦都說:「來!」聽見的人也該說:「來!」口渴的人也當來;願意的,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。」(啟示錄 22:17)